招标信息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服务应用软件开发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0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中心服务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采购内容:中心服务应用软件开发;

(3)项目预估规模:预估人民币510377.35元人民币(不含税);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工期:2025年7月31日上线,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初验,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终验;

(8)质保期: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30个月;

(9)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10377.35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须至少具备一个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盖章扫描件,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5供应商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满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9时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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