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交控晋北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康庄服务区(公益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通知

2025-07-04

山西交控晋北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康庄服务区(公益设施)提档升 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交控晋北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康庄服务区(公益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交控函[2025]157号《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G55二广高速康庄服务区提档升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招标,项目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交控晋北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康庄服务区位于山西朔州山阴县大运高速公路大同至太原段,线路起于大同 市京大高速西河河枢纽互通,一路向南经怀仁、山阴、原平、忻州、阳曲,止于太原绕城高 速小店枢纽互通,全长283.5公里。2000年9月开工建设,2003年10月28日全线通车运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康庄服务区东、西区停车位改造;生活给水、污水管网改造;电力设 施改造。其中双区广场砖硬化1000㎡,标志标线500㎡,更换服务区给排水管网及电缆等。西区新增400kVA预装式变电站和300kW柴油发电机各1套;东区新增1000kVA预装式变电站、630kVA预装式变电站和500kW柴油发电机各1套。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的编制(如有)、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 后续服务工作。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期内的全部工作。

2.3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15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 期12个月。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公路工程设计标 准》(JTG B01-2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等国家及行业 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公 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5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山西省安全 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 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 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 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 公路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路基 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 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①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①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人员要求:
(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 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 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同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 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 内;

⑧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 间):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格须满足本公告第3.1款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 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 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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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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