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二航局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取水部分)EPC项目经理部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4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09 11:00:00

中交二航局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取水部分)EPC项目经理部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交二航局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取水部分)EPC项目所承建工程(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取水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部工程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黄石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随着黄石市的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需水量不断增长,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给水系统,保障供水安全性,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黄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意见,黄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启动了环大冶湖新区供水工程的建设。
本工程土建按远期40万m³/d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20万m³/d 安装。
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引水管、取水头部及其配套的相关附属设施。
取水泵房沉井为圆形结构,沉井直径为29.6m,沉井深度为26.8m;取水头部与集水井采用2根DN1800钢管连接至长江右岸的泵房,单根长度约为 1.2km,采用顶管施工。靠近长江右岸设置 2 个取水喇叭管,单个喇叭管规格为 DN1800×DN2500。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招标数量:16000方。
交货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河口镇董家湾中交二航局项目施工现场。
交 货 期:2025年07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包含投标产品的生产范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产品代理销售资格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
3.1.4体系认证要求: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近年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20年至今省、市级重点工程供应商品砼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3份。
3.1.7履约信用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能提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3份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但同一制造商品牌只允许1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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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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