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采研究院开采研究院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矿用抗震雷视一体传感器开发项目公告

2025-07-04
一、项目编号:GHY-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包):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矿用抗震雷视一体传感器开发。

2.本项目工程承包(物资采购/服务采购)范围: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矿用抗震雷视一体传感器开发。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

4.工程地点/服务/供货地点:北京。

5.其他(没有填写“/”):质保期12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以开标日期15日内的网站截图为准,电脑全屏截图右下角显示截图日期):

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下载路径:登录网站-右上角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搜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2.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标的物的合同业绩2份,其标的物应包含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设备供应,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要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建设范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签字的2022-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5.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近半年社保证明。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设备/产品研发要求

需具有产品自主研发、加工、制造能力,并已经推出过成熟的工业产品。(需提供工厂的消防验收文件,产品的认证文件等)

8.备注:

(1)投标人务必将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发售时间:2025年7月4日9:00-2025年7月10日17:00

文件售价: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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