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安市垃圾处理场新建100吨DT膜浓缩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04
1.招标条件

延安市垃圾处理场新建100吨DT膜浓缩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行审投资发〔2025〕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垃圾处理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安市垃圾处理场新建100吨DT膜浓缩渗滤液全量化处理项目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蟠龙村。

(一)原则同意渗滤液处理工艺设备:浓缩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设施规模100m3/d,采用MVR蒸发系统、RO系统、低温干化系统、其他备品备件及化验设备等进行处理;

(二)原则同意附属工程:新建设备用房86.23㎡、设备基础、变配电工程等,对现状厂房外立面160㎡、给排水系统、现状池体、现状设施用房(防水、墙面)等进行改造。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986.0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为施工标段的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份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或2024年,任意年度一份;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②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本次招标采取不见面方式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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