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基建技改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25包智能化中低压站(箱)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4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基建技改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第25智能化中低压站(箱)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化中低压站(箱)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基建技改等工程物资采购项目用的智能化中低压站(箱)监控系统,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
1 |
智能化中低压站(箱)监控系统 |
3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历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系统集成商。
3.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3.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无本次招标限制投标情形的承诺函。
3.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按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
关联企业情况:包括母公司的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以及其他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的名称。还需要填写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地址,以及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
承诺声明:声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关联企业情况,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如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信息:包括投标人单位的名称、授权代表的签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及日期。撰写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不实或遗漏而影响投标结果。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暂未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
3.7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8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9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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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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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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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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