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2025-2026年全辖营销用客户权益(食品食材)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04本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2025-2026年全辖营销用客户权益(食品食材)项目 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00万元 ,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因业务需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需采购营销用客户权益(食
品食材)。 (1)项目预算及采购有效期: 1.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以实际采购数量在额度范围内按实结算。 2.采购有效期:本次采购结果有
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征询完成后,先与中选供应商签订第一年
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一年合同执行完毕后,经民生银
行苏州分行预算审批通过后,签订第二年合同,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2025-2026年全辖营销用客户权益(食品食材)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2025-2026年全辖营销用客户权益(食品食材)项目:
合格响应方资格标准:
1.响应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
的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响应
方公章)。
2.响应方应没有处于停业、歇业、重整、破产清算状态,没有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影
响企业正常经营及履约能力的情况。(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3.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
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函)。
4.响应方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5.响应方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纳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自然人除外。
5.1提供2024年7月15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国家、地方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者
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
印件以及响应方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5.2提供2024年7月15日后1年内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响应方必须是依法纳税的单位;税务管理部门对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
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响应方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个人所得税除外。
6.响应方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年内(2022年7月15日后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等情况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递交响应文件时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
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处罚期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
承诺并加盖响应方公章。
7.响应方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本项目违约、泄露民生银
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响应方公
章);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响应方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响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响应方;与本响应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响应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响应单位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11.响应方承诺未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意,不会将与民生银行苏州
分行的合作情况、合作成果进行宣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4 09:00到2025-07-10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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