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隐患整改-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04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隐患整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7.5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将原站房拆除后整体向后位移,新建 205.5 ㎡站房,铺设地暖,原电锅炉利旧使用,便利店面积 79 ㎡,站房内含卫生间等功能开间,拆除及新建硬化场区地面 3400 ㎡;拆除原有围墙并新建 126米标准墙(高 2.2 米),更换罐区内步道砖 150 ㎡。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隐患整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隐患整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3)其他资格要求: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提供证明)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以签订日期为准。)

(四)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承诺书)。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五)商业信誉(评审时现场查询):

(登录后查看)(六)其他要求(评审时现场查询)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04 17:00:00到2025-07-0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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