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某两条高速公路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04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某两条高速公路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购人)拟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对A、B两条高速公路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2采购范围:

包号

标的名称

上限价(万元)

服务内容

1

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某两条高速公路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51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某两条高速项目股权转让所涉事项的法律尽职调查、风险分析与防控以及合规尽职调查;交易协议的起草修订以及为整个股权转让全过程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有关报告。

A项目:27

B项目:24

其中:

基础服务费70%,风险费 30%

其中:

基础服务费70%,风险费 30%

如未收购成功则不支付后续服务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历日内出具《法律咨询报告》。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指令为准。

2.4 服务地点:湖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供应商出具的法律意见、备忘和其他书面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充分揭示事项中的法律风险点,无重大风险遗漏;法律依据准确,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格式规范,语言通顺,无语法错误;应盖有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签字;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优质完成相关工作,成果得到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并确认有效、可操作。

2.6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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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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