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跨行资金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4

1.采购条件

本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跨行资金管理系统开发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CGX

采购范围:拟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搭建跨行资金管理系统,利用该系统和银企直连的对接,将我行结算系统与企业打通,提升在我行的结算流量,实现我行存款的吸纳与留存,便于企业财务监控和决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企业与我行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供应商提供跨行资金管理系统软件及相关开发服务,项目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公开征集规则

3.1 若报名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将宣布本次公开征集失败。

3.2 以上任何情况下,报名供应商均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相应的电子资料。

3.3 进入交通银行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受邀参加交通银行的集中采购项目。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4.2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3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7月至今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供应商在登记时需提供登记近3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经营异常名录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4提供近三年企业及本单位最近三年所有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进入“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一在输入框中输入当事人(个人或单位)→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钮(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如个人)/单位行贿(如单位)”→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查询人员时还需输入身份证号码)。

4.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6存在控股、参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及被同一人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7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8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报名方式: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请供应商于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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