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个金委营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0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个金委营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个金委营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服务。
2.2中标人数量:入选2家。合同执行价格为两家中标人报价的平均价,采购份额均分。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个金委营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服务(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项目招标控制价:1,483,649.24元。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符合招标人采购标准。
2.10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封面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报告期至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100%;至少一个年度本年利润为正。
3.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当月任意三个月的:①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5相关承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投标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5)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6)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其他重大经营变动或重大风险事项;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6结合本项目特点的相关要求:
(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项类似营销宣传物料设计制作项目,其中设计服务结算金额≥10万元(以发票金额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或协议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大签页等;②提供合同对应的有效的结算发票,①②同时满足,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3)人员要求: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至少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须有3年以上品牌营销或金融行业设计经验;其他成员须具备金融行业或商业银行设计创意服务从业经验1年及以上。注:①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缴款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人员工作简历;②其他服务团队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人员工作简历。
(4)营业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办公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不低于1年且还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
(5)其他要求: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