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师范学院公寓晾衣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04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连云港师范学院公寓晾衣架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师范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港师范学院公寓晾衣架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师范学院公寓晾衣架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师范学院公寓晾衣架改造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

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

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

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连建发

【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

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

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

查询获取。

(4)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

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含2025年1月至2025

年06月连续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

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

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查询

结果页面放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

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4 09:00到2025-07-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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