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总行油烟净化系统清洗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中国银行总行大厦油烟净化系统清洗维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实施周期
1 中国银行总行油烟净化系统清洗维保服务项目 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办公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被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被邀请人需具备现有油烟净化设备品牌“富仕杰”厂家授权运营维护资格即提供授权书原件,需确保使用配件均为原厂品牌产品;清洗维保人员需持有“富仕杰”厂家关于设备清洗维保技能培训合格证原件。需具备现有在线监测设备品牌“杰星”厂家授权运营维护资格即授权书原件。

(三)被邀请人应确保所换配件均为正品,来源渠道正规,安装符合规范,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四)被邀请人自2023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两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五)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六)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七)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邀请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被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2)与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2)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3)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四、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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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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