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北分中心)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01-19地块110kv变电站及电力外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25-07-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五桥连接线以南浦乌路以东园杰路以北象贤路以西区域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10KV配电装置,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相关设备基础预埋,配电室土建、消防、排水、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咨询、调研、现场服务、协调及与主体建筑工程、变电站工程、储能工程、居配工程等项目相关专业的配合工作,并负责完成供配电设计图纸的审查和审批手续等。具体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25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8000.00万元;02-13地块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2416.91万元。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或者承担过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注:①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设计内容、建筑面积、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总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供配电工程设计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设计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或者供配电工程的总投资(或建安费),且供配电工程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④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评分业绩、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为上级单位归口缴纳等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条要求的有效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根据《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电气工程师将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须上传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应后果。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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