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住宅景观品控管理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04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住宅景观品控管理咨询服务

1.2采购人:河北雄安城发域智置业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包含住宅、酒店、商业、公寓、产业办公、幼儿园、公服配套等多种业态。其中住宅景观面积15.993061万平方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住宅景观品控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概念方向,包含主题故事线、空间结构分析图及风格意象;

2.编制相关产品标准和项目品质管理标准,合理的生态技术、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建议;

3.参与设计院汇报评审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项目负责人线下参与。方案阶段对设计院方案进行2次强管控,盯办设计院调整完成,每次不低于一周时间,咨询单位与设计单位全部在建设单位现场办公;

4.通过对SketchUp/Lumion等实时模型核查,检验视线通廊、节点效果等进行优化提升;

5.对同期开发产品提供体系化建议;

6.提供材料样板的选型建议,确保材料品质与设计风格匹配;

7.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提供成本合理化建议,并复核设计单位修改落实情况;

8.负责对各专业深化图纸、工程变更、材料样板进行审核;

9.提供专门针对景观的精细化工艺标准文件;

10.施工过程中有专业团队驻场;

11.负责参与技术交底、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管理、项目巡检等工作,对工程品质进行日常督导;

12.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报告书。

13.竣工阶段提供《景观效果评估报告》。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住宅景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止,服务工作计划周期暂定为3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一个景观设计部分合同额在120万元及以上或景观设计面积在10万㎡及以上的居住建筑景观设计业绩或景观设计咨询服务业绩(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注:①居住建筑景观设计业绩包含景观专项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业绩中包含供应商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且工作内容均须包含居住建筑景观设计;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②景观设计咨询服务业绩不作合同额或面积要求。

③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要求。

④居住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2 居住建筑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3.2.2居住建筑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为别墅、公寓、普通住宅、集体宿舍等,按照地上层数和高度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②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④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⑤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⑥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⑦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上述③~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1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4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14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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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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