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拆旧杆塔临时堆放场地租赁项目

2025-07-04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拆旧杆塔临时堆放场地租赁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含税金额为45000.00元,预估税率6%。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报价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1)拆日杆塔堆放场地租赁,不少于600平方米场地一块,要求支持大车(15M以上)、吊车进出,有围挡,有人看管。

(2)仓库租赁地址:位于景洪市周边10公里范围内,距离主干道200米范围内,交通便利。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框架采购合同期限。

2.3租赁期限:1年。

2.4服务地点: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仓库要求:供应商具备不少于600平方米仓库场地。若为自有仓库,须提供仓库所有权证明材料;若为租赁仓库,须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及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包含本项目服务期)。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中国铁塔全国或云南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22时00分至2025年07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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