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大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拜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关于《拜泉县大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拜发改审(2025)1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拜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拜泉县大豆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拜泉县
2.3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7732.76平方米,其中:1#厂房1栋,建筑面积9000.00平方米,配套工艺筒仓1座;2#厂房1栋,建筑面积6240.00平方米;供水供电用房1间,建筑面积293.77平方米;配套1000立方米消防水池1座;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2123.19平方米;门卫1座,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厂区道路及广场8088.3平方米,厂区绿化5525.50平方米,厂区围墙750米,及配套外网工程。(实际工程量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1月30 日,总工期:486 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 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开标截止时间前15日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要求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 为的。
3.5.4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 法分包行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7月0 7日09时 00 分至 2025 年0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7 月28日09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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