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净水设备耗材采购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2025-07-07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净水设备耗材采购,经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2025年第10次)总办会)】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净水设备耗材采购。
2.2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方提供下表设备备件,并根据设备维护需求提供安装,检测,更换及维修。
净水设备材料消耗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1 |
锰砂(8-16)mm |
袋 |
280 |
52 |
2 |
锰砂(4-6)mm |
袋 |
650 |
52 |
3 |
锰砂(4-6)mm |
袋 |
320 |
52 |
4 |
活性炭 |
袋 |
290 |
85 |
5 |
反渗透膜 |
只 |
193 |
395 |
6 |
再生软化盐 |
袋 |
130 |
26 |
7 |
PP棉 |
根 |
750 |
11.5 |
8 |
除垢剂 |
桶 |
38 |
360 |
2.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2.4最高限价:191,570元人民币。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齐嫩运营分公司机关及18各个收费站,甘南收费站、长山收费站、共和收费站、齐齐哈尔西收费站、齐齐哈尔收费站、齐齐哈尔南收费站、昂昂溪收费站、大兴收费站、塔子城收费站、江桥收费站、冯屯收费站、拉哈收费站、老莱收费站、农垦九三收费站、嫩江收费站、额尔和收费站、大杨树收费站、白桦收费站。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
注:(1)-(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2025年7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 2025 年 7 月 8 日 0 时 0分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0 时 0 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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