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县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界牌码头港区内。

2.1.2建设规模: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含综合楼内墙面涂料、地砖、吊顶、灯具及附属设施装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291.1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220002000238001001

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

滨海县界牌码头综合楼二至六楼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年月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5年4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滨海县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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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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