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询比采购太钢总医院医用氧气等气体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07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太钢总医院医用氧气等气体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2项目编号:GT20

1.3采购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1.4(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医用液氧及氧气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01 太钢总医院医用氧气等气体采购项目 1860 75.00 万元 供货方在接收到医院的供货通知后,必须24小时内安排送货上门(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01:1.该项目采购数量及采购预算为根据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为75万元/年,此预算为招投标暂定预算,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参考数据,结算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2.采购周期:采购周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如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须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气态和液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如非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氧气或类似描述)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类似描述);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类似描述)。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4时00分到2025年07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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