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7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审计由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委托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审计

2.2项目编号:GZT

2.3磋商范围:审计的工作内容如下:

(1)预算评审:根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的图件及相关资料审核招标控制价,分县(市)出具成果文件。

(2)结算审核:根据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隐蔽资料、工程变更、索赔、工程量签证单等,审核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审核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款等。审核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分县(市)出具成果文件等。

(3)其它工作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完成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应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的审计资料止。审计前期、中期、后期须无条件配合、协助招标人等相关单位完成施工招标(包括审核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审计咨询、解释、技术支持等与审计相关的工作。

2.4采购预算:159000.00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完成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应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的审计资料止。

2.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必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四库一平台)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

3.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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