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7本采购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监理由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西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5年)监理
2.2项目编号:GZ(登录后查看)
2.3磋商范围: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审核及监督等其他服务。
2.4采购预算:490000.00元
2.5服务期(工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具体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到竣工验收并无偿提供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必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备案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四库一平台)的执业注册信息截图,且应熟悉类似项目工作、具有监理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类似项目合同等业绩材料等)。
3.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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