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二矿、长城三矿、长城五矿、长城六矿)瓦斯治理技术服务谈判项目谈判公告
2025-07-071.1采购范围及要求:因矿井瓦斯治理需要,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4对矿井需邀请现场实战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团队对瓦斯治理工作开展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具体要求见下表:
业主单位 |
工作量 |
标准 |
质量要求 |
长城二矿 |
(1)矿井瓦斯治理重大技术方案(设计)审查把关。根据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需求,①参与相关矿井瓦斯治理重大项目方案(设计)、安全论证工作;②对矿井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矿井瓦斯危害风险评价给与指导服务 (2)对长城二矿、长城三矿现场瓦斯治理项目开展及过程管控给与指导,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3)对长城五矿、长城六矿深部区域掘进及回采期间瓦斯治理方案编制给与指导和建议,指导两个矿井完善瓦斯治理技术体系及瓦斯抽采系统创建 |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有关规定 |
(2)对现场抽放钻孔施工工程指导和效果评价 (3)结合矿井生产继续帮助矿井完成下一步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措施 |
长城三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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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五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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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结算付款方式:出具矿井瓦斯治理技术总结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应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进行一次付款或多次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身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具备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经营存续。
2.2资质要求:/;
2.3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要有国有重点企业高级技术岗位从业经历,持有煤矿工程技术类正高级职称,在矿井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治理领域工作经历丰富,且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经历不少于15年。
2.4业绩要求:/。
2.5财务要求: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
(2)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4)近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23:55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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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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