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风电机组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霞关风电场改造升级及新增智能调控系统项目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24]78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苍南格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风电机组设备监造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霞关镇瑶洞村北关岛上,项目采用增容模式升级改造,拟拆除苍南霞关风电场(简称一期)已安装的18台0.78MW风电机组,并保留苍南霞关风电场扩建工程(简称二期)的5台1.5MW的风电机组。根据改造升级方案,初定在已有原机位点选址布局4台12MW和2台7.5MW的风电机组,改造新建总装机容量63.0MW,包含二期保留的7.5MW的装机容量,升压站总装机容量为70.5MW。本工程拟拆除原升压站,并在原站址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暂定新建1回110kV线路T接110kV钱金~沿浦线路(钱浦1634线),新建单回架空9km,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选用300mm2。本工程拟配置储能容量为7.05MW/14.1MWh,拟按租赁考虑。本项目总投资约46909.7万元,本次风电机组设备工程费用约23249.41万元。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253000元。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风电机组设备的监造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2.3服务期: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执行具体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所监造设备完成预验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风电机组设备监造服务履约能力的单位。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从事过总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电机组的设备监造工作业绩(内容至少应包括风电机组、塔筒设备监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机组容量(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机组容量等关键信息,需提供业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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