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8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90,000.00元 最高限价:16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51049-1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购置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项目 1690000 169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超声脊柱侧弯评估系统1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在此期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8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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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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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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