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定远县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项目(用水权初始分配)招标公告

2025-07-08
项目名称:定远县水资源规划管理及节约保护项目(用水权初始分配)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排放源溯源追击,分析污染源运动轨迹,以达到进一步提升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推动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保障定远县大气颗粒物是子探测激光雷达组网监测正常运行,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大气颗粒物显子探测激光雷达组网监测项目开展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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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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