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综合办公楼节能服务项目(标包2)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08
1. 询比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综合办公楼节能服务项目(标包2)(二次),询比编号:GPDI-SF-2025-01782-02(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115600元,含税金额:2354207元。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含税金额1147628元    ;标包二:  含税金额1206579元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份额100%

☑两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项目概况与询比内容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空气源热泵空调系统、施工及服务等。

1.标包1设备及配套: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控制器、循环水泵、补水定压设备等

2.标包2施工及维护:内容包含设备安装、后期维护及安装辅材等。

具体采购清单如下:详见附件1

2.2服务地点:沈阳市

2.3服务期限:标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标包2: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年,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两者以较晚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2)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标包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二项资质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同时需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1人;

(2)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具有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施工)1人;

(3)具有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人;

备注:以上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1)、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2025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单位印章)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屏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计取;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若复用,复用人员均不予计取;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7)参选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应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8点3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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