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社旗县智能仓储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电梯及电力工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旗县智能仓储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电梯及电力工程设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社旗县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社旗县智能仓储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电梯及电力工程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社旗县智能仓储物流装备产业园项目变压器、电梯工程,本次电梯工程包括乘客电梯4部,载货电梯4部;3台箱式变压器250kVA,1台箱式变压器630KVA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第二标段:电力工程设备施工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级及以上证书,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其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资质证书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修理)B级及以上证书,或具备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梯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2023或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8:00至2025年0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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