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一网开口城市之光、建业城等分支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8
2.项目名称:2025年一网开口城市之光、建业城等分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71148.41元;

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建设地点:林州市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4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2)证书;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明细或网上查询截图及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5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明细或网上查询截图及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拟投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明细或网上查询截图及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3.9 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参加

3.9.1 以联合参加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上述第3.1项、3.7项、3.8项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上述第3.2项、3.4项、3.5项、3.6项规定,上述第3.3项规定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2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9.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9.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5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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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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