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口腔医院超声洁牙机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08本南京市口腔医院超声洁牙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口腔医院采购超声洁牙机3台,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口腔医院超声洁牙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口腔医院超声洁牙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备案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本企业产品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7-08 09:00到2025-07-1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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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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