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托溪乡际底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448878元(人民币)
n最高限价(如有):439900元(人民币)
n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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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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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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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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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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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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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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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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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托溪乡际底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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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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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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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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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n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n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n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n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n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n预留比例:100%
n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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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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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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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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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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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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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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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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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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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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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中,供应商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均视同有效)。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n |
三、获取采购文件
n时间:2025年07月09日起至2025年07月1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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