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康平路医养结合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08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6-410154-04-01-4404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医疗健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康平路医养结合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康平路医养结合中心,位于郑东新区榆林北路与康平路交叉口西北角,体育公园便民服务中心内。本次装饰装修面积约3936㎡,本次招标预算金额约771万元。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康平路医养结合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拆改、装饰装修及配套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验收、成品保护、垃圾外运、竣工后清理保洁、资料整理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 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备注:
①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项目经理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且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中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5.2 其他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7月9日至 2025年7月1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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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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