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电池包循环寿命周期与性能特性测试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8

电池包循环寿命周期与性能特性测试项目招标项目电池包循环寿命周期与性能特性测试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主体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电池包循环寿命周期与性能特性测试项目

2.2实施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雄姿道88号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98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近 3 年无税务机关认定的偷税漏税、财政部门查实的财务造假等不良财务行为,若存在虚假陈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电池包循环寿命和性能测试】类相关业绩【2】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加盖双方印章且合同主要内容应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合同扫描件)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人员1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为其缴纳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具体要求如下

1)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2)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得少于6个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参与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20:00至2025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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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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