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全市部分防暑降温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全市部分防暑降温用品项目
2.项目编号ZY
3.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全市部分防暑降温用品,项目总预算为11.2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4.1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采购全市防暑降温用品,风油精(9ml)1997瓶、风油精(6ml滚珠)1997瓶、清凉油(18.4克)3994瓶、人丹(100粒)744盒、十滴水(每盒10瓶)744盒。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4.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不允许转包、分包。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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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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