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高唐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及部分科室医用耗材、心血管标志物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招标公告
2025-07-09项目编号:SDGP371526000202502000098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GTZFCG-2025-124
项目名称:聊城市高唐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室及部分科室医用耗材、心血管标志物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671012万元,其中标包一:106.274162万元,标包二:63.39685万元。
最高限价:166.903012万元,其中标包一:103.506162万元,标包二:63.39685万元。
按照耗材设备单价折扣率(不高于100%)。例如:打九折,报价即为预算价格的90%。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1 |
消毒供应室及部分科室耗材采购 |
详见项目说明 |
106.274162 |
2 |
快速床旁心血管标志物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 |
63.39685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高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包一:(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相应《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器械类);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相应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器械类),代理商所报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标包二:(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相应的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的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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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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