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钢铁冷轧厂1#镀锌机组镀后冷却产品质量消缺及规格拓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冷轧厂1#镀锌机组镀后冷却产品质量消缺及规格拓展项目(登录后查看),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R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厂    

2.2建设规模:1#镀锌机组镀后冷却产品质量消缺及规格拓展。       

2.3计划工期: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②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接招标人通知,在规定的10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对广西钢铁冷轧厂1#镀锌机组镀后冷却产品质量消缺及规格拓展项目进行总承包,根据机组生产大纲品规、速度、设备基础空间等参数,对镀锌1#机组镀后冷却塔移动冷却系统整体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对现有镀锌1#机组镀后冷却塔移动冷却系统设备进行拆除(包含拆装转运涉及的吊车、运输车辆等),并将拆除的旧设备转运到业主指定位置存放;根据技术要求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新的移动冷却系统,包括风机(含变频电机)及底座(含风机安装钢结构改造)、风管及过滤装置、移动小车及传动装置、风箱、板温计、风压检查装置、移动冷却装置控制等移动冷却整套设备;移动冷却系统的控制装置、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开发、拖链、电缆(含桥架)、成套变频柜、施工材料等移动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镀锌机组带钢冷却系统设计或供货业绩,或镀锌机组整线的设计或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中级 (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4.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4.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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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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