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滁州市机动车尾气检验监控平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招标公告

2025-07-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滁州市机动车尾气检验监控平台及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万元

最高限价:39.5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我市现有机动车尾气检验监控平台及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运维即将期满,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持续监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及年销售汽油量5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情况,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对相关平台进行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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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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