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和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
二、项目名称:和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石跋河路明天城市广场西侧约80米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和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为和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湿地项目来水为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厂和华星化工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对化工园区项目区场地进行改造,建设生态湿地净化系统对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提标。包括新建生物接触氧化塘面积9202平方米,生态滤床面积5280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面积6300平方米,水平潜流人工湿地13500平方米,表面流人工湿地面积24250平方米,新建一座9000立方米每天出水泵站及进水管2乘以2.1千米,出水管1.1千米。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5)129号),项目统一代码:2404-340523-04-01-300168。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861.97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235977.51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28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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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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