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厢式物流系统、气动物流系统、智能化自动导车专项工程、智能垃圾被服动力收集系统等项目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0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厢式物流系统、气动物流系统、智能化自动导车专项工程、智能垃圾被服动力收集系统等项目
2.2标段名称: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厢式物流系统、气动物流系统、智能化自动导车专项工程、智能垃圾被服动力收集系统等项目采购及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铁南大街以东、大新地路以南、木叶山大道以北、支一街以西
2.4招标范围:赤峰市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气动物流系统、轨道物流系统、智能垃圾被服动力收集系统、智能化自动导车图纸和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物流传输系统(含管理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试运行、培训、维修保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配合等,以及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的楼板和墙体的开洞、堵洞及洞口加固处理,配套的室内和室外井道间(含井道内外装饰装修)、井道内照明和插座、检修门、吊顶检修口、护栏等工程,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
2.5本标段投资额:约2765.95万元
2.6交货及安装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一期工程争创“鲁班奖”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能力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仅指制造商为境外企业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则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的代理证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①、②组成的联合体。
3.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且承担供货(即上述要求①)和安装施工(即上述要求②)的单位各自均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7月09日17时3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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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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