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2台55吨级轮胎式管桩装卸机的公告三次招标公告
2025-07-09本招标项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2台 55 吨级轮胎式管桩装卸机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
2台 55 吨级轮胎式管桩装卸机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终交付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2计划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
2.3交货地点: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55吨级及以上轮胎式管桩装卸机销售业绩。
3.2 信誉要求
1、投标截至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 7月 9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 日18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8月 1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 月1 日10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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