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咨询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09本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3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有:对污水处理厂部分老旧设备进行维修;新建厂外排水管网总长度11370m,其中DN300管长220m,采用HDPE管;DN500管长11150m,采用球墨铸铁管。压力检查井53座,阀门井16座,排泥阀井11座,排泥湿井11座,排气井15座,新建提升泵房1座;新建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7004002250498001002 |
第七师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咨询一标段) |
本工程本次建设包含以下内容: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内部分设备老化维修频率高,维修难度大,部分设备必须停水维修,部分设备设施,老化损坏的程度已无维修的可能性及必要性,现状污水量的不断增加,处理量增大,因此需要对厂区部分工艺、电控设备设施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及配套工程:新建胡杨河开发区南区预处理调节池、应急事故池及配套工程。本工程位于胡杨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南侧预留用地,工程包括预处理设施(进水格栅及提升泵池)、应急事故池、调节水池和配套设施(格栅及配电间、围墙及大门等)。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回用工程: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厂出水进入附属中水库贮存,污水处理厂已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但附属泵房、中水化水车间设备设施老化,导致中水利用不够充分,根据《工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发展规划(2022-2030)》要求,2025年前重点园区中水回用率需提升至60%以上。本项目直接响应"节水减排"政策目标。本次工程对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水回用工程的中水化水车间、附属泵房部分设备设施更换,建设部分配套中水管线(共三个标段),建设中水综合利用灌溉区(一区)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段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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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最多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咨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2个。2、其它要求:(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2)报名时所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参与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如果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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