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资料数字化整理移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最高限价(元):1927058.00元
采购需求:土地确权颁证档案资料电子化整理移交。
标项一:
标项名称:独山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资料数字化整理移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270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土地确权颁证档案资料电子化整理移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独山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资料数字化整理移交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或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资信证明须附有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含1月)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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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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