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景观园林、厂前区配套车棚及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08

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景观园林、厂前区配套车棚及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已由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05-660491-04-01-356733通过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景观园林、厂前区配套车棚及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经开区;

2.2建设规模:新成立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新建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项目规划生物发酵小品种氨基酸产品共计11.5万吨,配套工程为60万吨玉米深加工淀粉生产线及污水处理系统、公用工程设施和配套员工生活区、办公区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涉及景观园林、厂前区配套车棚及硬化工程。

2.3工期:

园建及水电:

1、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1日。

2、主要道路路基施工:2025年8月15日。

3、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

绿化施工:

1、栽种开工时间:2025年10月1日。

2、栽种完成时间:2026年11月30日。

绿化养护:

1、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1日。

2、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1日。

2.4招标范围:可克达拉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景观园林、厂前区配套车棚及硬化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绿化范围包括:

厂前区:土壤换填改良及施肥、绿化系统(含灌溉系统)、中央花园、树池花池;研发楼周边绿化;

厂区绿化:整个厂区围墙内侧林带、物流大道两侧绿化、热电区域北侧降噪隔音绿化带。

(2)景观范围包括:

施工范围包括:入口景观、沥青路面、硬地铺装区域、停车坪、张拉膜阳光棚、景观水池、围墙、行政办公楼南北侧廊柱。

(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绿化工程)业绩。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扫描件。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若上述文件无法反映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应另附可证明工程相应经济技术、规模指标的其他文件。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投标人声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0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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