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杂物垃圾清运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7-09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

金:308.42万元 , 招标人为 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新主城物业项目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二标段:狮山物业项目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一标段:新主城物业项目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中标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

采购活动;

二标段:狮山物业项目杂物垃圾清运服务: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无。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中标后拒绝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

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9 09:00到2025-07-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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