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5年-2027年土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0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2027年土建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2025-2027年度土建项目监理服务集中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详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项目规模:含税200000元;
(3)项目地点:宿迁市内各指定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区域为准;
(4)项目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5)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
(6)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7)服务周期:采用框架+订单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系数100%,响应供应商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收费标准,本项目涉及监理费用计算费率为工程造价款的3%为标准,在此标准上报送折扣。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满足即可。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1.5企业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证书扫描件。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1人,具备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提供所有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②所提供人员由供应商所缴纳的自2025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1.7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承担过至少1个土建监理类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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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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