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智慧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路基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5-07-10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智慧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路基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智慧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1 采购范围:智慧路基系统开发。
标包 |
分类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含税限价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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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路基服务 |
1 |
登录系统 |
150000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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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点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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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管理 |
项目及标段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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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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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终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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渲染方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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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参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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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定位 |
施工机械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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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方压实 |
施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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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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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量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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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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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数据接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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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数据分析处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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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新增功能 |
1 |
后台管理系统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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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夯系统的嵌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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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方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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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基填挖分段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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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里程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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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路基边坡坡度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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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大屏新增功能 |
1 |
大屏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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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压路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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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方量统计 |
2.2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平台开发服务 。
2.3 服务地点: 智慧交通公司 。
2.4 质量要求: 1、服务提供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平台开发,确保平台各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2、平台应满足项目建议书参数要求 。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金额的发票为准(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额的,若为阶段性成果,应至少提供两个日期的发票;其他情形,应提供采购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供应商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6)其他要求: 1.同类项目业绩指软件开发业绩;2.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查验截图,业绩发票需提供税务局网查截图(查验截图缺少任意一项不予认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同时参与了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
(4)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7-10 10: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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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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