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围场县2025年张承坝上地区(塞罕坝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5-8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25年张承坝上地区(塞罕坝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项目名称)已由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承数政字[2025]2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围场县2025年张承坝上地区(塞罕坝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第5-8标段2建设内容及地点:2.1第五标段:人工造林3655亩,涉及2个乡镇10个村45个小班,最高限价:¥3246658.00元第六标段:人工造林3482亩,涉及5个乡镇20个村52个小班,最高限价:¥3102931.20元第七标段:人工造林3998亩,涉及1个乡镇12个村51个小班,最高限价:¥3638627.70元第八标段:人工造林3377亩,涉及7个乡镇26个村59个小班,最高限价:¥3069852.60元2.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区域内。;2.3计划工期:2.3.1工程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2.3.2工程管护期限:两年,自2025年8月始至2027年8月止。2.4质量要求:合格。2.5标段划分:1、围场县2025年张承坝上地区(塞罕坝周边)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造林绿化方面)项目由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两部分组成,退化林修复部分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人工造林部分。为保证施工进度,退化林修复部分中标单位,本次招标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人工造林部分共分为16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保留其按自然顺序排列靠前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取消其后续中标人资格,中标结果将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2.6是否依法招标项目:是

2.2招标范围:作业设计一览表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造林技术工中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1 08:30:00至2025-07-17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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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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