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消防室外管网及配电工程(A区、B区)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消防室外管网及配电工程(A区、B区)招标人为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350.0万元

10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3号
建设规模:包含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消防室外官网及配电工程(A区、B区)施工及安装等。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消防室外官网及配电工程(A区、B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ZZGJ2025-G2-0022,标段(包)名称:南宁民歌湖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消防室外管网及配电工程(A区、B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4.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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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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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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