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心血站便携式全自动生化仪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7-10本扬州市中心血站便携式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扬州市中心血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全部验收合格,可交付采购
人投入使用。2、本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最终控制价格为7.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为
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中心血站便携式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中心血站便携式全自动生化仪采购项目: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
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便携式全自动生化仪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0 09:00到2025-07-17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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