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保护装置升级询比采购(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7-10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保护装置升级询比采购(三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五、(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苋麻村境内。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为35kV,接入中卫市新海变电站。
七、服务内容: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保护装置升级询比采购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最新信息规范六标准的北京四方CSD-213A保护装置及辅材。2.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实施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3.供应商调试人员在设备未投运前必须在施工现场随时准备处理投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保护装置的问题,直至完成投运稳定运行,经采购方确认后可离开。4.供应商需按时完成装置的接线和联调测试工作。5.供应商需提供12个月基础质保期,质保期内采购方提出维护要求后,12小时内响应。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宁夏中卫市
十、服务地点要求:自业主通知开工之日起3天完成维修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须具有1项线路保护装置安装、维修、调试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内容规模等相关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  到  2025年07月1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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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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